公告徵求103年花椰菜收購冷凍加工廠商
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1月16日
發文字號:農糧銷字第1031073042號
附件:收購申請書
主旨:公告徵求103年花椰菜收購冷凍加工廠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收購品項:花椰菜。
二、收購目標量:300公噸。
三、收購期間:依本署函知啟動收購至103年3月31日止。
四、收購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:冷凍花椰菜。
五、加工廠商資格與審認:
(一)領有工廠登記證之食品相關製造業廠商。
(二)實際辦理加工業務之農民團體。
六、個別廠商收購量:最低10公噸(含),最高100公噸(收購期間目標量倘有餘額,達最高加工量廠商得再申請增加收購量)。
七、補助標準:
(一)收購單位以到廠價每公斤8元以上(不限箱裝)向溪湖果菜批發市場採購,由本署補助加工處理費每公斤2元。
(二)收購品項達最低收購量10公噸以上始予補助。
(三)收購品項不得外流,不接受查核或有未經加工處理即流入市面之情事,立即取消收購資格及補助。
八、查核:由本署轄區分署於收購及加工期間辦理不定期查核,廠商收購時應取得憑證專案保存供查核。
九、貨款支付:收購單位於貨到15天內以轉帳方式或開立即期支票支付供應單位。
十、廠商須自負盈虧,產製之加工品應自行銷售,本署不另補助或協助。
十一、申請書件隨到隨審並登錄,公告期間倘有啟動收購之必要時,依申請先後順序函文通知辦理。
十二、領取收購加工申請書:自公告日起至103年2月15日止,廠商可逕上本署網站下載申請書(如附件)使用。
十三、申請資料送達方式:103年2月15日前傳真並寄本署辦理(郵戳為憑),按申請先後順序核定辦理數量。
署長 李 蒼 郎
相關資訊連結--表格下載請至下列網址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