減輕地震災區民眾貸款負擔
減輕地震災區民眾貸款負擔
農業部為協助受0403花蓮縣地震影響之民眾減輕貸款負擔,提供展延免息措施:
【0403花蓮縣震災災區金融協助措施】
辦理依據: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
受理期間: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3 日
適用對象:經行政院公告震災災區花蓮縣之民眾,且取得受災證明文件者
協助措施:既有貸款得申請展延,展延期間利息免予計收,說明如下
>災區自用住宅購屋貸款:得展延2年至5年
>災區非自用住宅購屋貸款:得展延2年
>以災區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或其他擔保貸款或汽車貸款:得展延1年
>保險單借款、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及其他無擔保貸款:得展延6個月
申辦方式:檢具 ①貸款展延申請書、 ②受災地區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)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,向原貸款之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展延。
文章轉自:農業E報